卜庄镇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推动创城工作
发表时间:2017-03-13 来源: 责任编辑:陆 栋栋

 

2月21日,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议召开之后,卜庄镇迅速行动,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力措施,以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积极推动创城工作。

一、迅速传达会议精神。2月22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了吕书记和李市长在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有关要求,对去年卜庄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肯定了成绩,指出了不足,并针对全市会议部署,明确了今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

二、全力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了卜庄镇2017年环卫工作具体计划。一是加强组织、经费保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社区书记和财政所、环卫、城管中队负责人任成员的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及环卫局的具体工作标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经费保障方面,明确镇村两级所承担的经费标准,并依据镇党委、政府制定的考核办法,由社区书记督促村按时交纳,缴费情况纳入村支部书记的绩效考核,与工资挂钩,不能按时完成的暂扣村干部工资直至足额缴纳,个别村因经济困难等原因确实不能按时缴纳的由镇财政垫付,确保按时足额交纳环卫托管费。二是加强考核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加强对村级的考核,制定《卜庄镇2017年度村级市镇财政发工资人员工资发放办法》,充分调动村级干部各项工作创先争优的积极性;针对环卫一体化工作制定了详细的考核机制,实行属地管理制度,各村对辖区内(包括村内、村外、湾塘、道路两侧、大田等全部区域)的环境卫生负总责,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清理;由镇长、分管领导、环卫所长、各社区书记组成的考核组负责考核,每月一检查,每季度一点评,检查点评结果纳入各社区、各村的排名和绩效工资考核,全年排名前十名的奖励村支部书记绩效工资5000元,11—30名的奖励3000元,31—60名的奖励2000元,61—80名的奖励1000元,81—95名的不予奖励。加强对康洁公司的督导考核,按照市环卫局工作标准要求,通过与康洁公司对接达成一致意见,细化工作目标,以合同约定的方式明确双方责任,因工作不力出现的相关问题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三是加强督导,明确责任。明确镇村两级与康洁公司的管理范围,离村庄50米以内属于康洁公司托管范围,卫生保洁由康洁公司负责按照工作要求落实到位,离村庄50米以外的范围由村进行管理,镇区的由康洁公司全部托管,镇规划所负责督导镇区卫生,城管中队对镇区内的门店、公司乱扔乱倒垃圾行为进行整治,通过明确职责范围搞好督查督导,确保卫生保洁无缝隙,全覆盖。

三、进一步加强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建设。2016年,卜庄镇打造了姜泊五大功复原陈列暨姜泊村史馆、西海军分区后方医院和东冢胶北特委旧址暨卜庄抗战纪念馆两个片区,今年围绕美丽新城建设要求,借助堤顶路建设有利时机,继续按照发展规划,着手打造广刘片区、夏店片区、任家片区,形成成方连片的示范效应。最近,已经与山东建筑大学建立合作关系,抓紧推进峻青旧居暨《黎明的河边》创作地、王滨故居暨红色影院建设。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通过不断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

 

市公路局细化分解任务助力创城工作

 

市公路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迅速行动,对照职责分工,细化分解,狠抓落实,为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做贡献。

一、切实加强对创城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议结束后,局机关迅速召开会议,对创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科室单位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把创城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全局和科室重点工作,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对创建文明城市要求内容进行了细化分解,定人员、定任务、定进度、定时限,做到事事有人过问,件件有人落实。同时,建立了创城工作责任追究和督促检查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及时发现突出问题认真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积极营造创城工作浓厚氛围。一是积极做好创城舆论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目标和任务,动员、引导公路系统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各科室积极进行网上好人推荐,主动发现身边的好人好事,并广泛参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结合各自特点,充分利用座谈会、宣讲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交流创建工作的先进经验。二是加大机关文明创建力度。设置了文明创建宣传橱窗和政务公开栏,建立了善行义举四德榜,引导全市公路干部职工队伍崇德向善,增强为民亲民爱民意识,提高服务保障公路畅通的素质能力。

三、充分发挥公路在创城中的职责作用。将创城工作与公路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各项公路工作快速发展,让人民群众得实惠,使文明素质全面提升。一是加大公路“三乱”治理力度,对国省道相关设施进行集中检查,维护国省道设施完好;二是严格公正执法,集中整治在公路上乱堆杂物、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堆建筑材料等行为,国省道两侧在建筑红线范围内无新建、改建、扩建等违法建筑,坚决取缔公路“集市贸易”,严禁在国省道上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确保路况平整舒适,标志标线齐全醒目,路肩路面干净卫生,路容路貌整洁美观;三是加强公路巡查,每天对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巡查,及时发现并清除公路障碍物,及时维修路面病害,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桥涵完好无缺;四是公路许可设置规范,严禁在国省道及其用地范围内私设非公路标志、私开平交道口,对污染路面的通行车辆严肃查处,严禁在国省道建筑控制区内擅自埋设管线和电缆,维护好公路两旁林木和公路标志设施。